凡报考2010级公共管理硕士(MPA)联考初试成绩为:总分不低于155分(含155分),其中:“综合”及“外语”不低于40分(含40分)、“公共管理基础”不低于50分(含50分)的考生,请按以下各项要求和时间参加复试。
复试程序及方式:
1、 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地点为2011年1月14日上午8:00-8:30逸夫教学楼221室
2、 口试:外语口语、专业课知识(现场抽签、答题),时间、地点为2011年1月14日上午8:30-10:30逸夫教学楼218室
3、 笔试:政治理论(开卷考试,见参考教材),时间、地点为2011年1月14日上午9:00-11:00,bevictor伟德国际前卫校区逸夫教学楼223室
资格审查须携带:
(一)准考证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三)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五)复试费:200元
参考书目:
王包泉、秦志勇主编:《形势与政策简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bevictor伟德国际MPA教育中心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