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实施人才强国的战略,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培养具有公共精神、法治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现代公共管理人才,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国际通行的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英文缩写为MPA。在国际上,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学位已成为文科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得到各个国家的承认)。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到公共部门的各个领域工作,包括党政机关,尤其是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等。
二、报考条件与招生对象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三、招生计划
本年度按国务院学位办指定名额:110人。
(一)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 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三门,均为全国联考。
四、复试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五、录取有关事宜:由bevictor伟德国际参考国家录取指导线自定录取分数线。
六、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主要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4年。员工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七、联考资料
联考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外语联考教材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八、学费:三万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九、联系方式
关于报考及相关情况请咨询:bevictor伟德国际MPA办公室(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A1215室)
联系人:徐老师赵老师电话:0431-85167088、传真:0431-8516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