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科奖字[2008]第001号
关于开展首届“管理科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管理科学学会报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管理科学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147号)经过认真准备,定于近期进行首次评选活动。本次评选,由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北京交通大学联合主办。
“管理科学奖”通过奖励在我国管理科学研究、管理实践和推广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的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激励广大管理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培养造就一批当代中国的管理科学理论家和实践家,特别是管理一线的中青年管理创新人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
本次“管理科学奖”评选,要求申报的重点是: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管理科学课题,取得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
为便于申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管理科学奖”的奖励名额为15人(项),分为管理科学学术奖和管理科学实践奖两类。
二、依据管理科学的特点,要求参评者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在管理科学研究领域有重要成果或学术著作,并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②在管理实践领域通过创新,获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产生了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③在管理科学传播推广方面成绩显著,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特别决定,在进行首次管理科学奖评选工作时首先进行颁授“管理科学贡献荣誉勋章”活动。对长期从事管理科学研究、实践与推广工作,为我国管理科学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被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突出代表人物、知名管理科学家颁授“管理科学贡献荣誉勋章”(详见颁授“管理科学贡献荣誉勋章”的说明),以弘扬他们的历史性贡献,表达广大管理科学工作者对他们的尊重和敬意。
四、对长期重视管理科学研究与实践,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明显成效,在行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并通过管理科学奖初评的单位发给“管理科学奖入围单位”牌匾。
五、管理科学奖的申报严格执行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请登陆管理科学奖官方网站 www.msca.org.cn)
从事管理科学:理论研究、教学、推广工作的人员,从事企业、行业、部门等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均可申报管理科学奖。单位和个人既可自荐申报,也可推荐申报。申报奖项的名称应与内容相符。
六、参加管理科学奖申报的成果,应当是2003年以来取得的,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鉴定。原则上要求曾在本地区、本单位获得过相关类别的等级奖。参加申报管理科学奖的成果不得同时申报其他同种类全国性奖项。
七、参评项目属于集体创造的成果时,申报的主要创造人不得超过2人,参与创造人不超过5人,申报的参评对象必须是直接参加申报项目并做出贡献的人员。
申报管理科学奖,单位申报不得超过2项、个人申报不得超过1项。单位申报材料应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等。个人自报申请材料需要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八、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申报人、推荐人或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任何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申报的,一经查实将撤消申报和评选资格。
九、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2008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机构为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学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A座903室 |
邮编:100089 |
联系人:韩宗 |
电话:(010)51849136、58818900 |
传真:(010)58818990 |
电子信箱:mscam@126.com |
网址:www.msca.org.cn |
十、参加管理科学奖的申报和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
补充说明:
申报方式: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