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08)003号)要求,将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2年—2006年批准立项,原计划在2008年年底以前完成研究任务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检查程序
1.请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检查表》(以下简称《年检表》),要求计算机录入,A4纸打印和复印。
2.《年检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
三、年度检查要求:
1.请在研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07年)的有关规定,如实填写《年检表》。
2.请各单位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填写情况,并签署本单位意见。
3.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时间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请同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四、年度检查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0月27日前将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2008年度检查材料送交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霍志刚 联系电话:85166117
电子邮件:zhigang@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8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