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吉林省教学团队的通知
教务处 发表于2010-02-24 10:10:57
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吉林省教学团队评审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申报吉林省教学团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员工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员工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教学基地、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1.2007至2009年,已确立为省级教学团队但未被确立为国家级的,可重新参加2010年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其程序同新申报省级教学团队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但不再重新授予省教学团队称号。
2.申报教学团队须填写《2010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本科)》(纸质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材料请在2010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在基层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吉林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2010年度教学团队申报的具体内容及申报表等请登录教育部质量工程网站(http://www.zlgc.org/)2010年度国家级教学团队下载。
联系人:李新宇 电话:13804351595
姚 岚 电话:13596478021
教 务 处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