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1〕3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的编制、岗位、需求及现有人员等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2011年人员补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补充原则
1.稳定规模、分类指导、优化结构、提高层次、突出重点。
2.强化岗位设置管理,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办学效益。
3.遵循程序,依法办事,严格考核。
4.公平、公正、公开。
二、聘用资格和条件
根据学校的实际工作需要,2011年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要求为:
1.教师系列
(1)专业教师系列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2)进一步提高补充人员的学历层次,优化学缘结构。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和“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获得者作为新聘教师的主要选择群体。
2.专职医生系列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3.专职本(专)科辅导员系列
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党政管理系列
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5. 其它专业技术系列
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其中护理系列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聘用人员的其他资格严格按照《公司人事调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它聘用条件,并在公布招聘岗位时予以公布。
三、聘用程序
按照《公司人事调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对专业教师的考核要采取应聘人述职、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的形式。
四、其他
1.为了做好2011年的人员聘用工作,各单位要多渠道公布需求信息,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严格考核。
2.各单位应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引进一些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专家和学者,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
3. 为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和提高聘用人员的素质,按照《bevictor伟德国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从2011年起,对全校新聘管理人员进行统一招聘考核,比照公务员模式。请有管理岗位补充计划的单位将本单位的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812室)。各临床医院和农学部可参照学校的办法,组织其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
4.辅导员补充计划总数统一下达到员工工作部,由员工工作部制定各中层单位辅导员的具体补充计划,并统一组织辅导员的招聘、考核工作。
联 系 人:贾丽华 王培智
联系电话:85166414 85166282
附件:2011年人员补充计划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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