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09〕5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能源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实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公众参与度,调动优秀资源,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国家能源局决定对“十二五”能源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申报内容
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要求,国家能源局结合“十二五”规划期间能源产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影响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研究确定了七大研究课题(详见“课题指南”,附件1)。申请者请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技术专长,提出书面申请,也可自行研究提出其他相关课题进行申报。
四、课题申请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实力,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能源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课题申请单位应认真据实填写《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结合课题研究内容说明,研究确定总体工作方案和编制大纲。
五、课题研究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须于2009年9月30前与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0年2月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组织评议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0年5月前向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课题研究期间,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可依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国家能源局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七、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9月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的《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社科处盖章,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社会科学处及国家能源局双方联系人处(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
2、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工作方案和编制大纲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2009年9月20日前下达通知。
联系方式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钟鸣 电话:8516611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国家能源局联系人及电话:
何勇健 010-88653413 张晓东 010-88653351 周霞 010-88653353 E-mail:heyj@ndrc.gov.cn
通信地址: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100824)
附件:
1.“十二五”能源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
2.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研究课题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二九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