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物联网产业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参与单位),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工作基础。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二)申报的示范工程项目,完成后形成便于应用推广的标准、规范以及新颖成熟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和市场空间。
(三)申报项目要求围绕重点领域,做到技术先进、方案完备、示范性强,具有推广价值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对全省物联网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四)鼓励申报单位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对政产学研用合作、得到示范工程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政府支持的示范工程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详见附件内《物联网产业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三、吉林省工信厅受理截止日期为3月10日。
四、吉林省工信厅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吴玮
联系电话:0431-88905729,0431-88905727
电子邮件:miijl700@163.com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丹 王宏亮
联系电话:85167489
电子邮箱:kjcgxk@jlu.edu.cn
附件:
吉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物联网产业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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