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集体或个人在统计基础理论研究、统计应用研究、统计教育和统计信息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包括研究课题、学术论文、统计专著、统计教材、统计教学课件和软件等均可参加评选。课题和软件须经过鉴定,论文须正式发表,专著和教材须正式出版,教学课件应拥有版权。
本届评选设优秀统计课题论文奖,优秀统计专著奖,优秀统计教学奖(包括统计教材和统计教学课件两个类别),优秀信息技术应用奖和优秀博士论文奖五个奖项。其中,优秀统计教学奖成果由全国统计学位论文及教学课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受理并进行初审和复审,由本届成果奖评委会进行终审,具体办法可向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查询。信息技术应用奖由中国统计学会信息化分会受理并进行初审和复审,由本届成果奖评委会进行终审,具体办法可向国家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查询,并查阅《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信息技术应用类成果评审办法》等文件。优秀博士论文奖由中国统计教育学会受理,具体办法可向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查询。
二、评选标准
一等奖:选题具有开拓性;在统计理论或统计方法上有一定程度的创新;具有重大的学术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在统计理论或统计方法上有新的观点或创见;具有较高的学术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得到较高评价。
三等奖:在统计理论或统计方法上有一定见解;对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受到好评。
为引导统计科研方向,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本届评奖仍将向在数据质量控制、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标准研究方面有突出成就的科研成果适当倾斜。
三、申报方式及有关要求
请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进入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进行注册后,按提示认真填写(已在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和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报送)。网址:http://csr.stats.gov.cn。
1.课题论文类成果的网上申报,在填写基本信息后,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还包括以下四项:(1)申报书;(2)活页(本表不得直接或间接含有申报者个人或相关信息);(3)成果原件(成果原件必须做匿名处理);(4)1万字以内的成果压缩稿。
2.专著类成果的网上申报,在填写基本信息后,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还包括申报书、活页两项。
3. 各类成果均要求有纸介质申报书2份(须加盖公章),成果原件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正式出版物7份),请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资料的一致。
4. 成果限于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内完成(教材类、课件类成果时限按全国统计教材编审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5. 已获得其他同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项目不得申报。课题成果参加研究者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论文成果一般不超过3人。1位作者作为负责人只限申报1项成果,但可作为参研人员申报其他成果。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2. 请各基层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推荐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在《申报科学技术奖审批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审批表一份),并与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同送到科技处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行政楼720-2)。
3. 联系方式:
校内(自然科学)联系人:彭燕 张丽华
联系电话:85168105
校内(社会科学)联系人: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056
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洁、陈妍君
联系电话:010-68783979、68783990、6878394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