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市本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与项目内部管理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长春市科技局对目前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现将公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列入2012、2013年度长春市科技局法规处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相关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此《报告》将做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纸质版《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社科处。
3. 2012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能按时完成、参加验收的,承担单位须在《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交延期验收申请,经项目单位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局相关处室备案。不能合理说明情况的,按《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将被列入市科技局项目数据库黑名单,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三年内取消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资格。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市科技局法规处项目清单
2. 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2月18日
2014年12月18日